临床表现


  1.顶叶癫痫有何特点
  顶叶癫痫通常的特点是简单部分发作和继发性发作。发作时具有很多的感觉症状,如麻辣感和触电感,最常受累的部位在皮质代表区,可能出现舌蠕动、舌发僵或发凉,面部感觉现象可出现于两侧。偶然可发生腹腔下沉感、阻塞感或恶心,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疼痛。主侧顶叶发作可引起各种感受性或传导性语言障碍,非主侧顶叶发作可见有多变的视幻觉,如变形扭曲、变短和变长等。另外还可见到感觉症状,如麻木、身体一部分的缺失感等。
  
  2.额叶癫痫有何常见特点
  癫痫的病因至今尚未完全明了,历来的病因分类都将其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前者是指病因未明的一类,又称原发性癫痫、特发性癫痫、遗传性癫痫、隐原性癫痫或真性癫痫等;而后者病因明显,又称继发性癫痫或症状性癫痫。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原因未明的癫痫患者的病因必然被发现,这就是说,现在被认为是原发性的癫痫当中,必然或多或少地还包含有继发性癫痫在其中,之所以称其为原发性,只是因为目前还没能找出它的具体原因罢了。
  
  3.什么是失神发作
  这种发作多见于儿童和少年期,没有先兆。临床特点为有短暂的意识丧失,突然开始,突然结束,发作时正在进行的活动中断,双目凝视,眼球短暂上翻,如患者在行走时突然呆立不动,如在说话时突然停止或减慢速度,如正在进食时食物就停放在嘴边,整个过程持续几秒钟之后突然消失。发作时常可同时伴有轻微的阵挛,或失张力,或强直,或自动症,也可单纯地表现为意识障碍。
  典型失神发作指简单失神发作,一部分典型失神发作是遗传性的。临床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停止的短暂(5-30秒,不超过1分钟)和频发(每日数次或数十次,甚至达百次以上)意识障碍,患者突然静止不动、无语双目凝神或上视,眼球可有细微颤动,有时面色苍白,发 作后继续原来的活动,但对发作全无记忆。
  
  4.部分性癫痫有何特点
  部分性癫痫为大脑皮层局部病灶引起的局限在某部位的发作。从临床和EEG表现均提示神经细胞的病理放电至少在开始时限于局部的大脑皮质或其有关联的皮质下核。意识通常保持清醒,可发展成为大发作。因局灶的部位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感觉性发作
  发作往往先从一侧口角、手指或足趾等部位开始感觉异常。如发麻触电感、针刺感、温热感或肢体缺失感,甚至产生难以描述的整个头部或全身异常感觉,有的表现为闪光,也可为复杂图像或局部视野缺损等视觉性发作。听幻觉者为单调性的音响(铃声滴嗒声、隆隆声);嗅觉性发作,可闻到特殊臭味(烧橡胶或不易描述的恶臭味);味觉性发作可有苦酸或咸味;眩晕性发作,往往以眩晕或感觉摇晃突然开始,进入旋转感眩晕,发作与体改变及任何外界因素无关。
  
  (2)运动性发作
  局限于一侧肢体抽动,有时强直性转化为阵挛性,大多见于口角、眼睑、手指、足趾。抽搐时间大都短暂,不伴意识障碍,偶然持续数小时,甚至数日(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发作可扩展为大发作或一侧肢体或整个半身。旋转性发作,常见眼球向一侧强直同向偏斜,同时头和躯干转向一侧,少数可造成向一侧转圈。姿态性发作表现头眼旋转伴同侧上肢外展、屈曲,同侧下肢、对侧上肢僵直。语言性发作,患者发出单调的语言或重复发作前的字句(癫痫性重复语言)。也有出现笑声样的发作(发笑性癫痫)。失语性发作者,表现不同程度、不同类型失语。运动抑制性发作的患者,可在病灶对侧产生暂时性的肢体瘫痪。
  
  (3)植物神经发作
  病变在丘脑下部,发作以植物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以青少年为主,胃肠道症状居多,有突然发生、迅速终止的特点。如面部、全身皮肤发红或苍白,血压升高,出汗、心慌、流泪、呕吐、肠鸣、腹痛、强制性大、小便等。
  
  5.小儿癫痫的临床特点有哪些
  小儿癫痫发病率较高,对健康有严重影响,由于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加上神经、体液方面的变化,所以儿童癫痫有某些方面与成人有所不同。
  
  (1)遗传因素: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癫痫与遗传有关,而且对儿童癫痫的影响更大。具体表现为不但癫痫本身有遗传倾向,而且对一些其他遗传性疾病来讲,癫痫症状也是经常见到的,甚至可能为主要症状,如苯丙酮尿症、神经纤维瘤病、结节硬化等。临床资料证明对有遗传倾向的癫痫患儿,遇到各种一般的、轻微的外因时,就可引起发作。即使不出现明显的临床发作,也可以证明有发作阈值降低,即脑电图出现棘波或多棘慢波放电。
  
  (2)获得因素:即脑部有癫痫性病理改变,这些获得性脑损伤引起脑的结构性或代谢病变,产生癫痫灶,病变可以是弥慢性或局限性、静止性或进行性。脑损伤的原因很多,但在小儿多为先天发育异常、产伤或外伤、脑部感染、高热惊厥等。
  
  (3)性别、发病年龄及发作类型:一般男多于女,以幼儿最多,而且年龄与发作类型也有密切关系,如婴儿痉挛症几乎均在1岁以内,运动性发作发病在6岁内,失神发作发病多在1 ~8岁,其他各型癫痫的首发年龄也多在10岁以内。新生儿癫痫往往隐蔽,且呈局灶发作,年长儿抽搐明显且呈全身性。
  
  (4)发作表现:癫痫各发作类型的发生率随年龄而不同,其临床表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除常见的发生于儿童任何年龄的大发作外,新生儿癫痫其临床表现形式多为刻板的反复性动作,并常伴有异常的眼球运动。
  
  (5)智力改变:凡有明显脑器质性、遗传性、代谢性病因者,以及有神经系统异常体征者,几乎均有智能低下。年龄越小,智能障碍的发生率越高,而不同发作类型伴智力下降者,由高到低,依次为婴儿痉挛、失神发作,而且发作越频繁,智能低下率就越高,严重发作本身即可影响智力发育。
  
  除此之外,小儿癫痫还有在同一病人身上发作的多样性、易变性和不良因素容易诱发等特点。
  
  6.什么是癫痫持续状态
  癫痫持续状态 (status epilepticus)或称癫痫状态,是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持续30min以上不自行停止。长时间(>30min)癫痫发作若不及时治疗,可因高热、循环衰竭或神经元兴奋毒性损伤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致残率和病死率很高,因而癫痫状态是内科常见的急症。任何类型癫痫均可出现癫痫状态,通常指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持续状态。
  
  癫痫状态多发生于癫痫患者,最常见原因是不适当地停用AEDs,或急性脑病、脑卒中、脑炎、外伤肿瘤和药物中毒等所致,不规范AEDs治疗、感染、精神因素、过度疲劳、孕产和饮酒等也可诱发,个别病人原因不明。癫痫连续状态或癫痫连续发作是癫痫发作连续发生,但两次发作间意识清醒。
  
  各种癫痫发作均可发生持续状态 , 但临床以强直一阵孪持续状态最常见。全身性发作的癫痫持续状态(status epilepicuh,SE) 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运动功能障碍 , 严重者更有脑水肿和颅压增高表现。即使积极抢救 , 病死率仍达 3.6%。 同时 , 智力低下、瘫痪和更严重癫痫发作等神经后遗症发生率高达 9%~20%。
  
  癫痫持续状态主要分为全面性发作持续状态和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两种类型,其中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持续状态和单纯部分性运动发作持续状态最多见。
  
  7.癫痫发作会有先兆吗
  关于癫痫的参考书中有关于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关于癫痫发作的分类中,将先兆定义为发作之一部分,即见于意识丧失之前,及以后仍保存在记忆中,尚能回忆起的部分。根据临床调查把癫痫发作前的先兆分为如下几种:
  1.躯体感觉先兆
  常见有针刺、麻木和触电感,可呈Jackson样扩展,另外躯体的疼痛感可局部性或游散性地分布,部分病例在大脑对侧*后回或邻近顶叶有病灶,这种症状称为“先兆”。
  2.视觉先兆
  眼前突然呈现点状、星状闪光。
  3.听觉先兆
  表现为非语言性,如机器样轰鸣声、水泡声、铃声等。
  4.嗅觉先兆
  难闻的、不愉快的嗅觉,如臭鸡蛋味、狐臭味等。
  5.味觉先兆
  令人不愉快的味觉,如酸、苦等。
  6.眩晕先兆
  头晕目眩感,但不常见。
  7.上腹部先兆
  上腹部疼痛,不适感。
  8.情绪先兆
  多表现为恐惧。
  9.精神性先兆
  呈梦样状态。
  10.头痛
  局部或全头痛。
  
  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大脑各个部分具有各种各样的功能,癫痫发作前的异常放电影响到了哪一部位,就会产生该部位主管的相关功能的异常先兆。
  
  8.癫痫患者心理性格特征
  忧郁
  这本身就是一种发病因素,一旦患了癫痫,忧郁的特征就更加明显,心理负担加重,闷闷不乐,心情不畅,时间稍长,会形成较严重的精神抑郁症,给患者造成生活痛苦,也会影响治疗效果。
  
  自卑
  一般地讲,常见有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患者自己,因为癫痫发作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发作稍多,患者自己形成病态心理,产生较严重的自卑;二是社会压力,生活在患者周围的人,有意无意之间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更不要说社会歧视给患者造成的精神负担了,甚至即使是患者亲属或周围的人对他的过分照料、保护,也会使患者产生自卑感。
  
  孤独
  有时患者意识到自己是个癫痫病人,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和正常人一样了,于是便陷入孤独,不愿和大家在一起,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喜欢一个人呆着。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患者,孤独感更强烈些。
  悲观
  由于上述几个特征存在,患者受到极大的心理创伤,是产生悲观情绪的一个原因。癫痫是一种难治的病,长时间治疗,对患者身心都造成了严重伤害,动摇了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甚至使患者产生绝望心理。
  
  9.小儿癫痫敏感特点
  小儿癫痫发病率较高,对健康有严重影响,由于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加上神经、体液方面的变化,所以儿童癫痫有某些方面与成人有所不同。
  (1)遗传因素: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癫痫与遗传有关,而且对儿童癫痫的影响更大。具体表现为不但癫痫本身有遗传倾向,而且对一些其他遗传性疾病来讲,癫痫症状也是经常见到的,甚至可能为主要症状,如苯丙酮尿症、神经纤维瘤病、结节硬化等。临床资料证明对有遗传倾向的癫痫患儿,遇到各种一般的、轻微的外因时,就可引起发作。即使不出现明显的临床发作,也可以证明有发作阈值降低,即脑电图出现棘波或多棘慢波放电。
  
  (2)获得因素:即脑部有癫痫性病理改变,这些获得性脑损伤引起脑的结构性或代谢病变,产生癫痫灶,病变可以是弥慢性或局限性、静止性或进行性。脑损伤的原因很多,但在小儿多为先天发育异常、产伤或外伤、脑部感染、高热惊厥等。
  
  (3)性别、发病年龄及发作类型:一般男多于女,以幼儿最多,而且年龄与发作类型也有密切关系,如婴儿痉挛症几乎均在1岁以内,运动性发作发病在6岁内,失神发作发病多在1 ~8岁,其他各型癫痫的首发年龄也多在10岁以内。新生儿癫痫往往隐蔽,且呈局灶发作,年长儿抽搐明显且呈全身性。
  
  (4)发作表现:癫痫各发作类型的发生率随年龄而不同,其临床表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除常见的发生于儿童任何年龄的大发作外,新生儿癫痫其临床表现形式多为刻板的反复性动作,并常伴有异常的眼球运动。
  
  (5)智力改变:凡有明显脑器质性、遗传性、代谢性病因者,以及有神经系统异常体征者,几乎均有智能低下。年龄越小,智能障碍的发生率越高,而不同发作类型伴智力下降者,由高到低,依次为婴儿痉挛、失神发作,而且发作越频繁,智能低下率就越高,严重发作本身即可影响智力发育。
  
  除此之外,小儿癫痫还有在同一病人身上发作的多样性、易变性和不良因素容易诱发等特点。
  
  10.癫痫的临床特点
  癫痫是一种疾病和综合征,以脑部神经元反复突然过度放电所致的间歇性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为特征。是一种起源与大脑,并反复发作的运动感觉、自主神经、意识和精神状态不同程度的障碍。这个定义概括了癫痫症状的复杂性,更概括了癫痫的两个基本特征,即反复性和发作性。所谓反复性,是指有第一次发作后,间隔一段时间后,肯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多次发作。即使是最常见的抽搐,如果只发生一次,也就不具备反复性,是不能诊断为癫痫的。所谓发作性,是指症状突然出现,也突然中止。我们也许曾见过有的患者正在行走中或吃饭时突然倒地抽搐,过一段时间后又回复正常。还有一些患有腹型癫痫的儿童在玩得正高兴时突然剧烈腹痛,啼哭不止或倒地不起,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后完全消失又继续玩耍。不论癫痫的症状多么复杂,都必须具备这两个特征。这也是诊断癫痫的重要依据。
  
  小儿癫痫发病率较高,对健康有严重影响,由于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加上神经、体液方面的变化,所以儿童癫痫的临床特点有某些方面与成人有所不同。
  
  (1)性别、发病年龄及发作类型:一般男多于女,以幼儿最多,而且年龄与发作类型也有密切关系,如婴儿痉挛症几乎均在1岁以内,运动性发作发病在6岁内,失神发作发病多在1 ~8岁,其他各型癫痫的首发年龄也多在10岁以内。新生儿癫痫往往隐蔽,且呈局灶发作,年长儿抽搐明显且呈全身性。
  
  (2)发作表现:癫痫各发作类型的发生率随年龄而不同,其临床表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除常见的发生于儿童任何年龄的大发作外,新生儿癫痫其临床表现形式多为刻板的反复性动作,并常伴有异常的眼球运动。
  
  
  11.癫痫分类
  有关癫痫发作的分类方法,尤其受到多方面的重视和关注。因为对癫痫的有效治疗,常常取决于其发作类型。我们最早接触到的,是把癫痫发作分为癫痫大发作、小发作、局限性发作和精神运动发作等,这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到现在为止,这种分类方法仍被不少人在很多场合广泛应用。其中有的是照顾习惯用法,有的是不了解更科学的分类方法。这种长期使用惯了的分类方法,因为只有比较含糊的量度概念,缺乏规定的量度标准,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容易被误解,被滥用,如把一些部分性发作误为小发作,在临床上屡屡可以见到。1970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根据癫痫发作的临床表现,癫痫发作期及发作间期脑电图的改变、病变的解剖部位、病因、年龄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确定癫痫发作的类型,这项工作于1964年着手进行。随后于1981年、1985年、1989年,国际抗癫痫联盟对原来提出的分类方案又进行了多次的修改与补充。因为发作类型的分类主要限于描述每种类型发作时的发作特征。所以国际抗癫痫联盟又对癫痫及癫痫综合症进行了分类,这样更有利于对每-组症状联合发生时的特症表述。所以对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可以认为是对癫痫发作分类的补充。国际抗癫痫联盟提出的这一分类方法,现在已被世界各个国家广泛接受和采用,并认为这是癫痫学中的一个重要进步。我国于1985年的一次全国性癫痫学术会议上提出的癫痫发作分类方案,就是在国际分类的基础上拟定的,其中的大分类与国际分类是相同的。在亚分类中有所简化,这是为了便于临床医生的实际运用。
  
  在癫痫发作的国际分类中,是把癫痫的发作分为部分性发作和全身性发作两大类,对那些资料不充足或不确切,或至今仍无法归类的则列为第三类,即不能分类。部分性发作一般来说(其第一临床和脑电图改变表明),最初异常激活的神经元只限于大脑半球的某个部分。部分性发作还根据发作时意识有无障碍,分为单纯性部分发作和复杂性部分发作,部分性发作可能并不终止,并能发展为全身性发作。因此部分性发作分成三个基本类型: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身性发作。
  
  全身性发作是指第一个,临床变化表明两侧大脑半球自开始同时受累,发作症状和脑电图的变化均为双侧性,反映出神经元的放电广泛分布为两侧半球。癫痫发作的具体分类如下:
  部分性发作(局灶性、局限性发作):
  ① 单纯部分性发作:又分4种发作。
  A.以运动为表现的发作:
  a.局灶性运动性发作。
  b.局灶性运动性发作逐渐扩延。
  c.转动性发作。
  d.姿势性发作。
  e.语言性(发音或语言中断)发作。
  B.体感性或特殊感觉性发作(单纯幻觉,例如针刺、闪光、嗡嗡声):
  a.体感性。
  b.视觉性。
  c.听觉性。
  d.嗅觉性。
  e.味觉性。
  f.眩晕性。
  C.自主神经症的发作(包括上腹部感觉、苍白、出汗、潮红、竖毛、瞳孔散大等)。
  D.精神症状发作:
  a.语言障碍。
  b.记忆障碍(如似曾相识)。
  c.识别性(如梦样状态、时间障碍)
  d.情感性(恐惧、发怒或其他情感状态)。
  e.错觉(如视物变大)。
  f.结构性幻觉(发音乐、景像)。
  ② 复杂部分性发作:有意识障碍。
  A.单纯部分性发作继以意识障碍:
  a.单纯部分性发作继以意识障碍。
  b.有自动症。
  B.以意识障碍开始:
  a.仅意识障碍。
  b.有自动症。
  ③ 部分性发作发展至全身性强直-阵挛性发作。
  a.单纯部分性发作发展至全身性发作。
  b.复杂部分性发作发展到全身性发作。
  c.单纯部分性发作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再进展到全身性发作。
  
  全身性发作(非局限性开始的发作):
  ①失神发作:
  A、典型失神发作(b-f可能单纯或合并出现);
  a.仅有意识丧生。
  b.伴肌轻度阵挛。
  c.伴肌张力减失。
  d.伴有强直性肌肉收缩。
  e.自动症。
  f.有自主神经症状。
  B、不典型失神发作,可有:
  a.更为明显的肌张力改变。
  b.发作开始和停止不是突然的。
  ②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
  ③肌阵挛发作。
  ④阵挛发作。
  ⑤强直发作。
  ⑥失张力发作。
  
  不能分类的癫痫发作:
  包括某些新生儿发作,如节律性眼球运动、咀嚼和游泳样动作。
  
  其中部分型癫痫占到全部癫痫发作比例的70%左右,但是由于部分性癫痫发作在发作初期不被患者或家属注意到,等到泛化成性发作后才就诊,因此部分性发作常常因为误诊为全面性发作而导致实际临床诊断出的患者比例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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